物業糾紛安保問題怎麼解決?
一、物業糾紛安保問題怎麼解決?
1、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
《物業管理條例》中已經對業主、業主委員會及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自願平等地進行磋商,進而解決管理糾紛。
2、由第三人調解
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將糾紛提交給第三人,由第三人來主持雙方進行協商,促成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一般調解可分為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比如可以由物業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3、提交仲裁機關仲裁
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雙方發生糾紛後,根據我國《仲裁法》第4條的規定,依照物業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後自願訂立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請有管理權的仲裁機構即物業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以解決糾紛。
4、投訴
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糾紛時,業主可以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9條,向其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5、提起訴訟
業主通過以上四種方式仍無法解決糾紛時可以將糾紛訴至法院或直接向當地人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以解決糾紛。
6、更換物業公司
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讓業主滿意,則業主可以更換物業公司。
二、物業服務提供規定是什麼?
按照我國目前的購房程序看,購房人要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同時在使用統一印發使用的格式房產買賣合同時,會有買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賣方或買方的物業管理公司代管的條款。因此,購房者須受到開發商為其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所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束,並接受其物業管理服務。因此在實踐中,許多物業管理公司通常以此為由,主張業主無權更換物業管理公司。
《物業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廣大業主有權選聘、解聘物業服務企業。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共同決定,但是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因此,作為小區的真正主人,廣大業主有權重新選擇物業管理公司為其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物業糾紛是在我們國家屬於比較常見的一種糾紛,比如説關於安保方面的一些問題,如果小區的業主認為物業公司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導致自身的處於危險當中,那麼小區業主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是可以通過投訴渠道或者是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
-
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會不會有權停水停電
一、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會不會有權停水停電不交物業費,物業無權停水。如果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可以通過訴訟、仲裁的方式索要物業費,但不能採取停水、停電的方式催繳物業費。在我國只有供水公司才有權對逾期不繳納水電費的業主採取停水的措施。若物業公司擅自停水...
-
買二手房不買了怎麼解除合同
一、買二手房不買了怎麼解除合同?和賣家協議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請求解除合同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
-
居住權的使用期限是多少年
一、居住權的使用期限是多少年居住權作為用益物權,是指在他人住宅上設定的為特定自然人生活需要而對該住宅享有的佔有、使用的權利。1、居住權期限可以是確定的,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權人共同確定。居住權的期限可由當事人在合同中協商約定。2、對居住權期限沒有作...
-
物業配套居住設施有什麼
一、物業配套居住設施有什麼物業配套居住設施有,花園、綠地、甬道;户外健身場地、器材;綠化小品、噴泉、亭台座椅;排水設施:雨水管、污水管、污水井道、化糞池;停車場、停車庫(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會所、室內運動(健身)游泳館;公共照明、園區燈、樓道燈;信報箱。《物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