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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二手公房有哪些風險

二手公房,也就是已購公有住房,購買時需要注意:

買二手公房有哪些風險

1、已購公有住房轉讓時須按規定補交土地出讓金和有關税費,繳納土地出讓金後房屋性質就轉化為商品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已購公房基本上都是80.90年代的建成,房齡相對比較老些,有些已購公房是不能貸款的,中介雖然會表示幫助辦理貸款,但是有可能審批不通過,會導致需要以現金方式全額支付購房款;

3、有些公房的物業供暖都是單位來處理,原單位職工的已購公房而言是不需要繳納這些費用的,但是再次交易後,作為新業主就會繳納物業費和供暖費。如你們的交易房價比評估價高,建議簽訂“陰陽合同”,因為在辦理房產買賣時,需雙當事人在交易大廳簽訂定房屋買賣監證合同,該合同的房價將直接影響你的繳税費用,如高出評估價,其税費繳交標準以是價高計收的。所以,你們可以在交易大廳購賣兩套房屋買賣監證合同(該合同為合法的標準合同),一份以實際情況簽訂,並自行保管。一份為程序簽訂,繳税用。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