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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哪些?

在司法訴訟程序中,由於部分當事人經濟條件有限,且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無法獨立參與或完成訴訟程序的各種規定事項,為了體現法律援助精神,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國家規定符合要求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由專業法律人員提供低費用或者無償的幫助和服務,那麼,申請法律援助有哪些條件呢?

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哪些?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4條和律師法第六章的規定精神,中國在法律援助條件的掌握上,既借鑑了各國法律援助條件中反映一般規律的做法,又充分考慮了各地經濟的不同發展程度和公民收入水平的差異。按照相關規定法律援助的條件有一般性條件和特殊性條件兩種情況。

一、一般性條件

1、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需要法律幫助。這裏所謂合法權益,是指所申請援助的事項符合法律的規定,是法律所應予保護的權利或法律允許行使的權利。如公民的請求贍養、工傷索賠、因被侵權請求國家賠償,都是法律明文規定予以保護的權利;公民的刑事辯護權,是法律允許行使的權利,都具有法律援助條件所要求的合法性。

所謂有充分理由,是指申請人能夠提供證明自己所主張利益請求的事實依據。所謂需要法律幫助是指,當事人自己不懂得法律,沒有參與庭審的訴訟技巧,不借助法律援助人員的法律幫助就不能有效地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如果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本身就是法律工作者,則無需向其提供法律援助。此條件亦稱為合法性條件。

2、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衡量申請人是否符合此標準,主要是根據各地經濟發展和羣眾生活的水平,參照當地政府所確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和勞動部門制定的失業救濟標準來確定。對於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和失業救濟標準的,應予以全部免收法律服務費用;對於家庭人均收入雖然高於以上兩個標準,但全部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確有困難的,則應酌情減收法律服務費用。

二、特殊條件

特殊條件是指,符合法律(包括司法解釋)明文規定的當事人,無需審查其是否具備以上一般條件,即可經過法院指定獲得法律援助。例如,《刑事訴訟法》第34條規定的盲聾啞、未成年人、可能被判處死刑的被告人,在刑事審判中如果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應當為其指定法律援助。對於法院的這類指定,應該優先保證。

綜上所述,關於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主要包括一般條件和特殊條件兩種,一般條件是指申請人必須有充分的證據理由,其目的是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沒有支付或部分支付相關費用的經濟能力,特殊條件是指可以直接由法院指定法律援助的情況。

標籤: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