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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法律援助對象需要哪些條件

申請法律援助對象需要哪些條件

申請法律援助對象需要哪些條件

1.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

2.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由各地參照當地政府部門的規定執行)。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立法精神,我國的法律援助對象是指具備獲得法律援助的資格條件並實際獲得法律援助的人。

其中,所謂具備獲得法律援助的資格條件是指要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以下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申請法律援助:

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由各地參照當地政府部門的規定執行)。

2、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師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4、經審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請人或符合條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為受援人。在法律援助過程中,受援人可以瞭解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動的進展情況;受援人有事實證明法律援助承辦人員未適當履行職責的,可以要求更換承辦人。

5、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項的解決而獲得較大利益時,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支付服務費用。

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有什麼義務和責任

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書面決定,並將決定書及具體承辦援助事項的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通知受援人,由法律援助承辦人員與法律援助機構、受援人三方共同簽訂“法律援助協議”,明確規定各方的權利義務。受援人的主要義務是:

(1)遵守法律規定,按法律援助協議的規定和法律援助承辦人員進行必要的合作。

(2)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項的解決而獲取較大利益時,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支付服務費用。對以欺騙方式獲得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撤銷其受援資格,並責令其支付已獲得服務的全部費用。

法律援助的對象需要的條件,首先要是我國合法的公民,對於自己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的原因,要想有關政府部門解釋清楚,並且根據當地的政府部門出台的困難標準來劃分。對於一些違反法律的犯人,是不能夠申請法律援助的。

標籤: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