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民事糾紛對方起訴我律師費誰出

一、民事糾紛對方起訴我律師費誰出?

民事糾紛對方起訴我律師費誰出

律師費由請律師的一方出,但是在以下民事案件中,可以要求敗訴方賠償律師費:

1、交通事故、醫療糾紛、人身傷害等侵權類案件。

2、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實現擔保債權的一類合同案件。

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3、侵犯著作權的知識產權類案件。

4、侵犯商標權的知識產權類案件

5、法律援助類案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問題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費、文印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辦案必要開支,受援方列入訴訟請求的,法院可根據具體請況判由非受援的敗訴方承擔。

二、一般民事糾紛的律師費是多少?

民事糾紛的律師費不是法定的,主要和以下因素有關: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三、律師的職責有哪些?

1、為委託人提供有關法律問題的意見;

2、草擬、審查法律文書;

3、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

4、辦理委託的其他法律事務;

5、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關於律師費誰出的這個問題,其實也要根據民事糾紛的詳細案情分析,不過,如果原告訴訟請求中並沒有表示要求對方賠償律師費,即使原告勝訴,法院也不會主動判決被告方賠償律師費的。由於大多數情況下律師費是個人承擔的,所以請律師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個人經濟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