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訴訟管轄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民事訴訟律師費誰承擔?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很多糾紛,如果是底下協商解決不了的話,那麼可能會鬧上法院,法院的話,實際上就是一種訴訟的途徑來進行解決。通常情況下,大家都會請一個代理律師來進行一些活動,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民事訴訟律師費誰承擔?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民事訴訟律師費誰承擔?

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民事訴訟律師費誰承擔?

民事訴訟勝訴律師費,交通事故案件律師費可以要求對方承擔。

《民法通則》第119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第3款規定:“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早在2000年作出的“關於印發《關於民事案件審理的幾點具體意見》的通知中針對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提出“律師費在性質上屬於財產利益,原則上可作為損失。”

交通事故案件在司法實踐中,律師費是否支持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樣。比如:合肥一般不支持律師費,但上海支持。2005年的上海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下發《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通知中,明確規定“當事人請求賠償為處理事故產生的費用(如交通費、誤工費、取證費、律師費等)的,若該費用已實際發生,且為必須合理,可予支持。”

二、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只要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於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持。因此,合同雙方在擬定合同時,可將律師費列為違約賠償內容中,甚至可以將律師費的承擔方式、承擔標準也詳細列明。在擬定這樣的違約條款時,須特別注意必須明確寫明“律師費”,其他如“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均屬約定不明確,可能不會得到關於律師費的支持,法院對此約定的審查非常嚴格。原告在起訴時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託合同和律師事務所開具的律師費發票作為律師費支付的證據。但是支持的具體數量會取決於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根據案件性質酌情支持,通常法院會支持“合理”的律師費用,而並非全部的費用。

法律、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

1、法律援助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問題的聯合通知》第7條:“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費、文印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辦案必要開支,受援方列入訴訟請求的,法院可根據具體情況判由非受援的敗訴方承擔”。因此律師在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時,建議將律師費列入訴訟請求,要求被告方承擔。

2、著作權侵權案件:

《著作權法》第48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6條的規定, “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範圍內”。

首先,律師費用的話,應當是由自己請律師的這一方來進行承擔的,當然在交通事故當中勝訴方式可以要求敗訴方來承擔這個律師費用的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其他的按鍵,小編在這裏也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了一下費用承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