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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起訴至法院必須要有律師嗎

一、民事糾紛起訴至法院必須要有律師嗎?

民事糾紛起訴至法院必須要有律師嗎

民事糾紛起訴至法院原則上可以不請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律師在民事訴訟中的權利是什麼?

1、律師依法執行民事訴訟代理時,不受任何單位、個人非法干預,具有獨立執業權,受國家法律保護。

2、律師在民事訴訟代理中,有查閲案卷材料、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的權利。代理律師有權查閲、摘抄、複製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律師經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進行調查,以獲取證據。

3、律師在法庭上,經審判長許可,有向當事人、證人、鑑定人發問權;有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作證權;有申請調取新的證據權;有對當庭宣讀證人證言、鑑定結論、勘驗錄等證據提出異議權;有申請重新鑑定或者重新勘驗權。

4、律師發現被代理人偽造、隱藏、毀滅證據,提出無理或非法要求的,有拒絕擔任代理人權。

5、律師在訴訟中,對審判人員、執行人員侵犯國家、集體和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揭發檢舉和控告的權利。

6、律師在民事訴訟代理中,因案情複雜,開庭時間過急,出庭準備時間不足,有向法庭申請延期申請權。

7、解除委託關係權。對於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委託人向律師隱瞞事實或提出無理要求,委託人嚴重侮辱律師的人格等,律師有權解除委託代理合同

8、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律師所享有的其他權利。

綜上所述,只要滿足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是必須立案的,如果法院因為當事人沒有請律師就不立案,這樣的裁定肯定違反了國家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提出上訴。但是,找律師打官司對自身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