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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做財產保全擔保?

為何要做財產保全擔保

  由於查封、扣押或凍結被申請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有可能影響被申請人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並導致一定的損失,為保護被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法律規定,對申請人申請有誤的,申請人應對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不當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因此,法院在申請人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時,要求申請人提供相當於申請保全財產等值的經濟擔保,保證對財產保全不當的損失進行賠償。

為什麼要做財產保全擔保?

  財產保全擔保是申請人在向法院申請進行財產保全時,向法院提供的保證對因財產保全不當給被申請人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的擔保。

  《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

  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的擔保費怎麼收

  1、如果僅保全10000元,保全費120元。具體是這樣計算的: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2、申請財產保全時,法院根據法律規定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擔保的數額與被申請保全的財產數額基本相當。目前也有專門為此類保全提供擔保的擔保公司(各法院與相對固定的擔保公司有合作),只要擔保公司向法院出具擔保書,就無需申請人提供擔保。費用由擔保公司收取,各地標準不一。

  財產保全擔保標準

  1、訴前財產保全擔保按擔保金額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按擔保金額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執行財產保全擔保按擔保金額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辦理了訴前財產擔保或訴訟財產擔保的同一標的不再收取執行財產擔保費)。

  4、擔保優惠

  對於弱勢羣體申請的訴訟保全,經人民法院認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賠償案件)由擔保公司為申請人提供無償擔保;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經人民法院審查,可給予20-40%的優惠。

標籤:保全 財產 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