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遇到斷水斷電被徵收人應該如何維權
對於個人來講,房屋徵收涉及的方方面面太多了,稍有不注意就可能影響到接下來幾年甚至十幾年的生活。所以被徵收人在面對房屋徵收時往往會考慮良多,或者及時的諮詢專業的拆遷律師。而這類行為就意味着被徵收人不會很快就簽訂徵收補償合同。
雖然對於被徵收人來講,多諮詢一下拆遷律師就意味着自己的合法權益更能得到保證。但對於徵收方來講,上述這些行為就意味着徵收補償安置合同的簽訂又要推遲、自己的徵收進度又會減慢。
而某些地方徵收人員為了加快徵收進度,可能會採取斷水斷電等手段來逼迫被徵收人搬遷。雖然現在已經幾乎聽不到類似的新聞了,但我們仍要了解一下相關的知識來保證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
在徵地拆遷實踐中,曾經是出現過被徵收人在不簽訂補償協議的時候遭到各種逼籤,比如停水、停電、阻塞交通等。這種情況會對被徵收人的生活產生極大的影響,尤其是在冬天的時候,如果被徵收人家中被停止供暖,那麼整個冬天將在冷冰冰的屋子裏生活。
那麼不簽訂協議就能無故的停暖嗎?答案是否定的,不籤協議就停暖停電這是違法行為。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中的規定:拆遷人及相關單位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嚴禁野蠻拆遷、違規拆遷,嚴禁採取停水、停電、 停氣、停暖、阻斷交通等手段,強迫被拆遷居民搬遷。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羣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第四條:要強化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採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採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我們從上述的規定中可以瞭解到,在徵收實施過程中,國家明文規定嚴禁採取停水、停電、停暖等手段強迫被徵收人籤協議或是搬遷,如果有相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給被徵收人造成生活上的不便,那麼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觸犯刑法的,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真的遇到斷水斷電時被徵收人應該怎麼維權呢?
首先被徵收人要明確實施主體是誰,若遭遇到不明人物對自己家停暖、停電、停水時可先給相關公司部門打電話詢問,如果自己心理略知一二實情,那麼被徵收人可以向當地的政府部門舉報或是投訴停水、停暖、停電的行為,當然也可以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反映情況,網上反映情況通常都會得到響應,更有利於解決老百姓的困惑。
其次,對於你所收到的通知要保存好,然後對停電、停暖、停水的現場進行拍照、錄像,為日後的維權工作做準備。
最後昌運拆遷律師提醒大家,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的第十九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要保障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
因此,如果在徵收過程中被徵收人覺得徵收補償不合理,是可以先不簽訂合同,而是先諮詢專業的拆遷律師的。如果在還未簽訂合同的時候某些地方徵收人員就採用違法發手段逼迫被徵收人搬遷或簽訂合同,那麼被徵收人要在第一時間提起法律程序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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