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糾紛由哪個法院管轄
很多時候因為遺產的分配問題發生矛盾,無法自己解決就會向法院起訴,那麼遺產繼承糾紛由哪個法院管轄?
網友諮詢:
遺產繼承糾紛由哪個法院管轄?
律師解答: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律師補充:
1、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2、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5、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6、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
離婚後,分割的房屋被拆遷了,超過法定期限還能維權嗎?
林女士與楊先生系夫妻,在西安市碑林區某城中村建設房屋一幢,共四層,後二人離婚。離婚協議中約定,該處房屋的第四層歸林女士所有。2018年,該房屋被納入徵收範圍。楊先生就其所有的一到三層房屋簽訂補償協議,並獲得補償安置。而屬於林女士的第四層房屋,雖然經過評估公司...
-
同居期間雙方共同購置的財產分手後如何分割?
劉某(男)與劉某(女)於2013年經人介紹相識,因雙方均已離異,通過交往,男方於2014年帶着兩個子女與女方開始同居生活,雙方一直未辦理婚姻登記。同年7月,由男方出資(女方自認)購買了一套商品房。購房後,雙方共同出資(男方稱亦全部由其出資,但其不能提供足夠證據,女方只認可...
-
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
生活中,常常會遇到當事人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費的情況,比如遭遇情侶分手、交通事故、個人信息被侵害等等。那麼是不是認為自己的精神受到損害都可以請求賠償精神損失費?並不是。通常所説的“精神損失費”,在法律上的説法是“精神損害賠償”。根據《民法典》第一千...
-
簽了兩次勞動合同能籤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嗎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被辭退或離職,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