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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是否要求不得低於正式工資百分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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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是否要求不得低於正式工資百分之80
試用期是否要求不得低於正式工資百分之80
試用期不得低於正式工資百分之80。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明確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