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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區徵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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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區徵收決定
房屋徵收決定
您好,您好,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 規定,徵用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一)基本農田; (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徵用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 徵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徵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徵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徵地批准權限內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徵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徵地審批,超過徵地批准權限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徵地審批。 特別提示:如果認為補償不合理,一定不要簽訂任何補償協議,可以通過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法律程序爭取提高補償,律師需要到政府各個部門去調取立項審批、規劃許可證,徵地批文等信息。對項目用地的審批、立項、規劃等方面進行審查,通過法律規定的複議或訴訟程序以及通過與政府相關部門協商的方式,爭取提高補償標準。請致電律師詳細告知具體怦情況才好幫您進一步分析並給您做出專業解答,李麗娜律師,北京專業徵地拆遷律師。曾經辦理了全國各地大量的徵地拆遷案件,致力於保護被徵收人合法權益,在法律範圍內為被拆遷人爭取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