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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統一生活用品

法律2.23W
治安拘留統一生活用品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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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治安拘留統一生活用品肯定是必須的。比如換洗的內衣(秋衣秋褲,褲頭背心),襪子,洗漱用品;
如果拘留所允許上賬(各地看守所規定不同,有的允許,有的不允許),可以存上一些錢,但也不宜過多,2、3百元即可。可以利用這些錢在拘留所購買一些吃的,或是需要的合法的東西。
但是以上物品都要討經過嚴格檢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