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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籤合同,能不能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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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籤合同,能不能辭職
沒有籤合同,能不能辭職
一、如果還在試用期內,可以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辭職。適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如果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尚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適用《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訂立
1、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3、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