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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承租人是否能提前解除合同,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法律1.71W
房屋租賃承租人是否能提前解除合同,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房屋租賃承租人是否能提前解除合同,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房屋租賃中,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提前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交付租賃物,經承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賃物不符合約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實現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賃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