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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能不能提前解除

法律2.92W
房屋租賃合同能不能提前解除
房屋租賃合同能不能提前解除
滿足一定的條件是可以提前解除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兩種:
第一種是協議解除,即雙方就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了一致意見;
第二種是法定解除,即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即使合同尚未到期,一方當事人也可以要求提前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