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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確權補助標準是怎樣的

法律1.11W
土地確權補助標準是怎樣的
土地確權補助標準是怎樣的
對於土地補償的標準,各個地區也是有不同的,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方,土地補償標準可能會高一些,在經濟比較差的地方,土地補償標準就會相對而言比較低。現在大多數地方的土地標準都是在4-5萬左右,一些經濟情況特別發達的地方,補償標準可能會達到10-15萬左右,具體還需要參考土地上面的建築物、農作物的具體情況,如果附加值比較大的話,土地補償標準也會相應的高一些。
除此以外,對於土地補償以外,如果被徵收宅基地的農民,國家還會給於安置補助費。而一切補償的面積和金額多少是跟農民獲得確權以後的實際面積而定。因此在確權以後的證書就顯得尤為重要。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範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範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意見。
多數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