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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崇左市土地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崇左市土地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2崇左市土地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廣西省崇左市江州區各區片土地補償標準如下:

1、瀨湍鎮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36177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13155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3288元/畝到13155元/畝之間。

2、江南、太平、石景林街道辦事處、江州鎮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36168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13152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3288元/畝到13152元/畝之間。

3、馱盧鎮、新和鎮、羅白鄉、板利鄉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34944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12707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3176元/畝到12707元/畝之間。

4、那隆鎮、左州鎮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33690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12251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3062元/畝到12251元/畝之間。

二、土地徵收的流程

1、發佈徵地公告

(1)發佈機關:市縣政府。

(2)發佈範圍: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

(3)公告內容: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

(4)發佈後果:公告發布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築物不列入補償範圍。

2、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1)登記機關:徵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門。

(2)登記申請人: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

(3)登記期限:徵地公告規定的期限。

三、土地徵收條件

1、徵收土地必須是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徵地是一種政府行為,是政府的專有權力.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沒有徵地權。同時,被徵地單位必須服從,不得阻撓徵地。

3、必須依法取得批准。徵收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的,以及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的,由國務院批准。徵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徵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國家徵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4、必須依法對被徵地單位進行補償。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對徵收的具體補償標準有專門規定。

5、徵地行為必須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並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徵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佈,接受監督。同時規定,禁止侵佔、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徵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我國各地的民情是不一樣的,故此通常情形下,各省市的相關部分,會以《土地管理法》為依據,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了與徵收土地有關的法律規定。政府若是想要徵收土地,是需要遵守這些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