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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拆遷補償款的分配問題

法律2.58W
關於拆遷補償款的分配問題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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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拆遷補償款怎麼分配

1、家庭內部對安置補償有約定的,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般應予以遵從。

若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則應根據三項原則進行分配:

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這樣做,一方面考慮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則,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對補償款是共有的法律關係,原則上也應平均分割;

二是適當照顧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經濟來源的同住人。這是因為多數老年人及缺乏經濟來源的人社會保障不足,後繼生存和發展能力較弱,需要給予特殊保護,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時也應適當照顧其利益。

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權時額外支付過較多款項的,可以適當多分,這體現了權利義務相一致以及等價的原則。此外,如果被拆遷公房內居住未成年人的,對其實際承擔監護義務的人,也可以適當多分拆遷補償款。

城市舊房拆遷中,補償標準每個地區都是不一樣的,一般情況下補償都是合理的。補償安置也是分家庭內部有無約定情況的,有約定情況的,合理情況下都會遵循。無約定情況的就要按照三項原則進行分配了。現在舊房拆遷的補償和安置,對被拆遷人都是公平的,都會按照要求來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