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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款不拿出來分配

法律3.01W
拆遷補償款不拿出來分配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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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項權證還完款何時可以拿出來

大概3個工作日左右就可拿到他項權證,當事人還完款的情況下要先到銀行辦理貸款結清手續,貸款結清手續:

1、當還清了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後,可以到貸款機構辦理《房屋他項權證》以及《貸款結清證明》。在房產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撤銷抵押;

2、辦理房屋抵押注銷業務時需要填寫一份《抵押注銷申請表》,提供由貸款機構給予借款人的《貸款結清證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他項權證》(兩證同時交原件)或《抵押證明》;

3、到房產局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4、帶他項權證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房管局會在所有權證上蓋章(表示按揭已經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