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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是什麼時候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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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是什麼時候去做
工傷鑑定是什麼時候去做
1、工傷一般是指因為工作受到傷害。要想確認員工是否屬於工傷,需要做工傷認定,一般在員工傷勢穩定之後才做。做工傷認定是有時間限制的,單位應該在工傷發生之後的一個月內進行申請,員工可以在工傷發生之後的一年之內進行申請。如果超過規定時間,一般是不可以做工傷認定,特殊情況除外。
2、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