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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試用後錄用違法嗎

法律1.41W
先試用後錄用違法嗎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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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試用後籤勞動合同合法嗎

如果建立勞動關係後,沒有超過一個月簽訂了勞動合同即合法。也就是説試用期僅幾天(沒有超過法定的應簽訂勞動合同一個月的期限),而在一個月內簽訂了勞動合同是可以的,但試用期超過了一個月,而在試用期超過了一個月後再勞動合同則違法了。實際上從入職開始就已經建立了勞動關係。《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