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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訴民事訴訟的特徵有哪些

法律2.84W
簡訴民事訴訟的特徵有哪些
簡述民事訴訟的特徵有哪些
民事訴訟的幾個
1、民事訴訟的訴訟標的是發生爭議的民事法律關係
民事法律關係是法律確認的權利主體對人或物的關係,這種關係的內容為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民事義務的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必然引起爭議,發生糾紛,當一方當事人把它訴諸司法解決,就成了民事訴訟。而民事訴訟要解決的,正是發生爭議的民事法律關係是否存在,以及權利義務如何的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講,發生爭議的民事法律關係是民事訴訟的訴訟標的。這一特點是民事訴訟區別於行政訴訟和形式訴訟的顯著標志。
2、民事訴訟的訴訟主體不僅包括當事人,也包括法院和檢察院
所謂訴訟主體,是指其所送行為能夠導致民事訴訟程序發生、變更和消滅的那些主體。在我國民事訴訟中,當事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都是這樣的主體。
3、民事訴訟是分階段、按順序進行的
民事訴訟是一個連續進行的活動過程。我國民事訴訟法把這個活動過程分成起訴和受理、庭前的準備、開庭審理、裁判、上訴和執行等六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自己的任務,而且上一個階段的任務完成了,才能開始下一階段的工作。但這並不是説每一個民事案件都要經歷這六個過程。
4、民事訴訟活動必須嚴格依法進行
民事訴訟活動是一種司法活動,有法定的形式和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訴訟活動,必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違法的訴訟活動沒有任何法律效力。違法訴訟活動如是人民法院進行的,當事人可以通過行使上訴權和再審申請權要求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