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承包土地集體所有集體是誰

法律1.36W
承包土地集體所有集體是誰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什麼是集體所有房產


集體所有房產是指城市集體所有制單位所有的房產。即集體所有制單位投資建造、購買的房產。

需要注意的是,集體所有房產一般不允許轉讓,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集體土地使用證是在依法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辦理的一種土地證書。凡鄉鎮村與外商合資經營企業使用的集體土地時,全民所有制企業、城市集體所有制企業同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共同投資興辦的聯營企業,由農業集體經濟組按照協議將土地的使用權作為聯營條件而使用集體所有土地,均應辦理該種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的所有權仍屬農民集體所有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個人承包經營包括自留地經營,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的,不發給《集體土地使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