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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內人員合同不續簽

法律3.17W
編內人員合同不續簽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哪些情況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員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受聘人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聘用單位協商一致的,受聘人員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聘用單位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員經聘用單位出資培訓後解除聘用合同,對培訓費用的補償在聘用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的約定補償。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後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原所在聘用單位的知識產權、技術祕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涉密崗位受聘人員的解聘或者工作調動,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綜上所述,現在很多人在事業單位工作,入職的時候也會和單位簽訂合同,不少人是合同工編制。如果想辭職,應當提前和單位打招呼,在正式工期間辭職,要提前三十天告知。單位批准後,為員工辦理手續,結清工資,轉移社保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