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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懷孕期間解除勞務合同

法律1.21W
女職工懷孕期間解除勞務合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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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懷孕期間單位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是不能隨便與三期婦女的.以下的情形除外:

《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員工沒有過錯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這是國家對特殊員工的特殊保護。只有兩種情況下這些員工的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第一個是員工本人提出,或者説跟員工本人協商一致。第二種情況下,員工本人存在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是違法犯罪的過錯情況,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這些員工的勞動合同,這是受法律特殊保護的。

懷孕員工處於一種特殊期,國家對於這樣的情況給予了特殊的保護。但是這種特殊保護並不是絕對的,在懷孕員工有重大違紀或者違法犯罪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仍然可以解除與之的勞動關係。這一點尤其需要勞動者們注意。以上就是我為你準備的關於單位能解除勞動合同嗎的資料,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