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四條

法律1.43W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四條
刑事訴訟法拘留釋放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內,依法辦理提請批准逮捕手續;(二)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手續後,直接向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三)拘留期限內未能查清犯罪事實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手續後,繼續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