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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競業限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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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競業限制條例

對於工資,相信大家都只是在用人單位發放自己的勞動報酬時才會疑惑自己明明很努力為什麼工資卻那麼少,同時大家對於用人單位如何支付自己工資也有疑惑,下面,本站網小編以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為例,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這方面的知識,希望可以幫助有需要的人。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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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限制


競業限制是用人單位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知識產權權利歸屬協議或技術保密協議中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即: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有其他競爭關係的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限制時間由當事人事先約定,但不得超過二年。競業限制條款在勞動合同中為延遲生效條款,也就是勞動合同的其他條款法律約束力終結後,該條款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