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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崗後實際工作一個月

法律2.04W
調崗後實際工作一個月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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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到一個月可以隨時辭職嗎

上班不到一個月,完全可以辭職但不時隨時可以;

如果在試用期,提前三日口頭通知用人單位,或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即可。

根據勞動法律的規定,勞動者在辭職的同時,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實際工作的天數,支付清勞動者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