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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到期可以強制趕租客走嗎

法律2.29W
商鋪到期可以強制趕租客走嗎
商鋪到期可以強制趕租客走嗎
商鋪到期是不可以強制趕走租客的。
一、商鋪到期租賃雙方可以進行協商,續租合同或者結束租賃,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出租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租客搬出房屋並承擔自租賃期滿後到實際搬出房屋時止的使用費,並可要求租客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法院判決後,租客仍不履行判決,不搬出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三、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