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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月工資有封頂

法律2.05W
工傷賠償月工資有封頂
工傷賠償月工資有封頂嗎,怎麼規定的?
工傷賠償金停留留薪待遇是按照勞動者工傷事故發生後,治療養傷期間,醫生開具的並假條時間為準,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而單位沒有發放,最後和工傷賠償一起計算。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以上是對工傷賠償月工資有封頂嗎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