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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

法律1.94W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

合同訴訟】訴訟時效期間是可變期間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持續達到一定期間而致使其請求權消滅的法律事實。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勝訴權。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連帶責任保證的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的規定內容

 
(一)權利被侵害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代理權、喪失行為能力;
  
(二)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三)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無法主張權利;
  
(四)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主張權利的客觀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