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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的特點是

法律1.62W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點是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點是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點如下:
  1.勞動合同形式多樣。非全日制工用工可以訂立書面協議,也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2.允許多重勞動關係。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多重勞動關係是之一,也是國家極力推動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目的之一。但《勞動合同法》又規定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限制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濫用訂約權。
  3.合同解除限制少。非全日制用工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即合同解除的無因性、隨時性和對等性。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任何理由,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解除條件對當事人雙方是平等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享有同樣的權利,均可以五條件地隨時通知解除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
  4.工資結算週期短。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任務完成與否、是否達到要求一般情況下是可以直接看到結果並進行考量的,相對於勞動者提供勞動成果的即時性,工資結算週期也不應當太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