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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地死亡怎麼處理

法律2.66W
建築工地死亡怎麼處理

工傷糾紛是由於在勞動關係中擬定為工傷所引起的糾紛行為,根據社保法及工傷保險條例,產生工傷糾紛時候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即勞動爭議仲裁、民事訴訟或協商解決。 要求仲裁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申請。對勞動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勞動爭議未經仲裁程序的,當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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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地宿舍內死亡怎麼處理

您好!關於“建築工地死亡怎麼處理”的回覆如下:

工地意外死亡要賠償多少?要先弄清楚用工性質,是僱傭關係還是勞動關係,兩者的賠償程序和數額是有差別的。

如果是僱傭關係,協商不成,直接起訴。賠償項目有:本案件賠償項目主要: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費、精神賠償金,交通費等賠償項目。死亡的賠償主要看死者的户口類別,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有比較大的區別。農村居民的死亡賠償金額一般在20萬元左右,城鎮居民(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的農村居民)的賠償金額在40萬元左右。

如果是勞動關係,則屬於工傷事故。賠償項目有:賠償項目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費、撫養親屬撫卹金、交通費、住宿費等。賠償數額五十萬以上。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數額的確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