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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還能居住嗎

法律2.38W
4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還能居住嗎
4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還能居住嗎
1、房子產權到期後當然可以住,《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2、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3、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