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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辭職時間交接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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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辭職時間交接三個月

勞動者依法享有哪些權利福利,勞動者傷殘情況是否符合工傷認定標準,受工傷勞動者依法應享有哪些工傷賠償內容等勞動工傷問題都在勞動工傷法規中能找到相應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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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試用期可以隨時辭職的嗎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試用期內,除用人單位具備法律明確規定的過錯性行為外,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因勞動者未履行提前三日通知義務給用人單位帶來的相關的經濟損失,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有明確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這個沒有説必須以書面的形式,不過建議你還是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比較好,到時候你自己保留一份就可以當做證據了。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應該支付你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