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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工傷認定不服應該怎麼辦

法律1.41W
對工傷認定不服應該怎麼辦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對工傷認定不服應該怎麼辦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對工傷認定不服應該怎麼辦

1、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如果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複議與訴訟之間沒有前置關係,直接申請複議在訴訟,或者直接訴訟都是可行的。行政複議,用人單位不服工傷認定,依法可以向上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或同級當地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申請複議的時間在知道該決定作出之日起60內申請。
2、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應當向當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的六個月內提出。行政訴訟案件立案需要的材料:提交起訴書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證明行政法律關係存在的材料,如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機關不予受理決定書等。受委託代為起訴的,應提交原告的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應寫明委託事項、權限、期限及聯繫電話。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