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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還在試用期他的工資不得低於多少

法律2.46W
小明還在試用期他的工資不得低於多少
小明還在試用期他的工資不得低於多少
如果小明還在試用期,則他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並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用人單位也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