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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抵押需要他項權嗎

法律3.11W
解除房屋抵押需要他項權嗎
我國房屋抵押證他項權項什麼意思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他項權證也就是房子的抵押權證明,借款人用房屋做抵押貸款的時候,需要將他項權證抵押給放款人的,待貸款還清後才可以歸還給借款人的。


    所謂他項權證,是一個土地產權相關的術語,他項權證是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


    房產的他項權利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註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根據擔保法,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註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户等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