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疫情期間醫務人員工資待遇

法律2.93W
疫情期間醫務人員工資待遇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疫情期間醫務人員工資待遇是怎麼規定的

疫情期間醫務人員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資待遇,並且獲得補助金,臨時性工作補助標準為:直接接觸病例的每人每天 300
元,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 200 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條:“對從事傳染病預防、醫療、科研、教學、現場處理疫情的人員,以及在生產、工作中接觸傳染病病原體的其他人員,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採取有效的衞生防護措施和醫療保健措施,並給予適當的津貼。”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財政部關於建立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4號)的規定,對於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按照每人每天
300 元予以補助;對於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 200
元予以補助。當日工作時間累積超過4小時的,按照一天計算;在4小時以下的,按照半天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