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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毒殺人犯罪預備犯罪實行

法律1.67W
下毒殺人犯罪預備犯罪實行
故意殺人犯罪動機有哪些

1、謀財型殺人案件:指作案人為非法獲取公私財物而實施殺人的犯罪案件。這類案件包括搶劫殺人案件、盜竊殺人案件、謀財害命案件等。

2、復仇型殺人案件:指作案人為了發泄內心的積怨而實施殺人的案件。包括私仇報復殺人案件、報復社會殺人案件等。

3、情慾型殺人案件:指作案人為了滿足個人性欲或感情糾葛引發矛盾而實施殺人的犯罪事件。包括強姦殺人案件、姦情殺人案件、戀愛婚姻糾紛殺人案件、性變態殺人案件等。

4、遺棄型殺人案件:指因各種原因負有某種業務的人員,為了推卸責任、減輕負擔,殺害義務對象的犯罪案件。包括將子女遺棄在荒無人煙的地方導致餓死等案件。

5、迷信型殺人案件:指當事人基於封建迷信思想,為治病求壽、得道昇天而採用各種手段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

6、尋釁鬥毆型殺人案件:指違法犯罪團伙成員為了逞兇稱霸或為了各種利益,在尋釁滋事或互相鬥毆過程中致人死亡的犯罪事件。

綜上所述,故意傷人是嚴重暴力犯罪,刑法上對故意殺人犯罪的處罰很重,情節嚴重的基本都是死刑或者死緩。單位僱傭殺人的,單位的法人承擔主要責任,實施殺人犯罪的也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另外,受害人的家屬可以提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犯罪嫌疑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