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侵權的責任承擔
環境侵權的責任承擔
第六十七條規定:“兩個以上污染者污染環境,污染者承擔責任的大小,根據污染物的種類、排放量等因素確定。”
在一定的時間、空間裏,可能會出現對個污染者共同排污的行為可能超過環境容量和環境的自淨能力,污染環境給受害人造成損害時,多個污染者之間對受害人承擔責任的大小,根據污染物的種類、排放量等因素確定,對於污染者來説,也相對公平、合理。
第六十八條規定:“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污染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污染者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三人的過錯,是指除污染者與被侵權人之外的第三人,對被侵權人損害的發生具有過錯,此種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本條規定的是如果污染環境造成損害是第三人的過錯引起的,責任如何承擔的問題。
本條規定,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既可以向污染者請求賠償,也可以直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一般情況下污染者的賠償能力比第三人強,規定污染者先替第三人承擔責任再追償的本意是對被侵權人的保護,但在第三人的賠償能力比污染者強的情況下,應該賦予被侵權人賠償對象的選擇權,被侵權人既可以向污染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賠償。
特殊是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了全面的保護,我國規定只要是被害者能夠證明自己的損害與相關的污染者有關,相關污染者無論有無過錯,都應承擔相應的責任,進行相應的賠償,對我國的法律提出了較為全面的要求。
-
七天通知存款,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
-
關於農民土地的糾紛
關於土地確權的農民糾紛關於土地確權的農民糾紛辦法:第一解決人: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第二解決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
農村土地糾紛法律
農村土地能不能私自買賣建房子?您好,根據您的描述,具體案情建議可以馬上撥打我們頭像下面的聯繫方式詳細説明案件情況,讓我們直接為您解答,我們團隊每年辦理貨款糾紛案件上千件,積累了大量的辦案經驗,近期剛辦結幾件與您類似的案件,以便儘快為您制定更詳細更合理更高效...
-
外傷傷殘鑑定標準2024
最新傷殘鑑定標準2024是怎樣的?在我們日常工作生活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天災人禍,常見的有交通事故或者工傷。當遇到意外後,我們需要對受傷者進行傷殘鑑定,那麼,最新傷殘鑑定標準2018是怎樣的?傷殘等級一般分為一級到十級,其鑑定標準主要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