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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陰陽合同

法律1.05W
認定陰陽合同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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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合同如何認定

陰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賣雙方就同一房屋買賣簽訂的數份不同價格的合同。送至房產交易中心登記的叫陽合同,只供登記用。雙方私下留存的叫陰合同,作為交易的真實成交價格。
對陰陽合同的效力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來認定:
一、關於陽合同的效力,基於其沒有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依據《民法總則》第143條規定,應認定為無效合同。
二、關於陰合同的效力,因體現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只要內容合法,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應認定有效合同,受法律保護。
三、如果利用陰陽合同實施違法行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的目的,則不僅偽裝的陽合同無效,被偽裝的陰合同也因內容違法而無效。
四、在土地房屋交易過程、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許多陰陽合同,因其違反税收規定,税收部門查實後,如果屬於一般偷税行為,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如果偷税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民法總則》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