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民事審限管理有哪些問題以及對策

法律1.71W
民事審限管理有哪些問題以及對策
解決國際工程合同管理問題的對策

為了提高國際水利水電工程質量檢測合同管理的質量,使得合同管理更加的系統化、規範性,適應國際工程合同管理的需求,避免國際工程合同管理問題的出現,水電企業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必須做到以下幾點要求:


(一)樹立正確的合同管理意識。在國際水利水電工程合同管理過程中,要求工程項目者必須樹立正確的合同管理意識,加強對國際工程項目合同的管理,以及時發現項目合同存在的問題,採取合理的處理方法,避免合同糾紛的產生。正確的合同管理意識主要表現在“做或不做”上。例如:在工程項目設計優化過程中,若設計優化質量有所保障,並對企業有利,那麼項目管理者應該積極的去爭取,但是必須對設計優化存在的影響因素進行有效的控制。又如在工程項目變更過程中,雖然企業有義務去執行和實施,但是如果對企業不利,我們則可用巧妙的方法來讓項目業主將工程變更任務取消,例如表明項目變更存在的風險,工程造價成本的提高等。面對國際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項目管理者要積極開闊思維,以做好國際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工作,促進水電企業的發展;


(二)合同管理機構建立和完善。根據我國工程項目合同管理要求,合同管理部門職責主要有工程項目的對內結算、對外結算等管理,強調的是合同計劃。而國際工程項目合同管理要求則,合同管理部門必須具有工程計量、工程計價、工程索賠、工程變更、工程進度及工程計劃等職能,才能保證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時效性和全面性。國際合同管理部門管理制度必須建立在對工程項目工作效率及連續性不受影響的基礎上,並按照項目階段性特徵進行科學合理的調整,在界定合同管理部門職能時,必須對其工作性能及部門交流合作等因素進行充分考慮。再者,對合同管理部門人員權力及職責進行明確分工,並加強與各個部門的溝通和交流,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及合同問題處理效率;


(三)項目合同的理解與運用。我國水電企業在進行國際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過程中,常常由於語言不通,經驗不足,而出現盲目簽訂合同的問題,導致合同糾紛的產生。因此,我國水電企業在簽訂合同條款之前,必須對國際工程項目的合同條款法律依據進行詳細的認識和掌握,並對合同條款進行深入的理解,避免盲目性合同條款的產生,減少國際工程合同管理問題的出現。再者,合同管理人員在掌握合同條款內容的同時,必須對合同條款進行充分的運用。因為,合同條款貫穿於整個工程項目中,對整個工程項目管理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所以企業需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定期的培訓和考核,加深合同管理人員對國際工程合同管理的認識,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國際工程合同管理能力;


(四)加強各部門的溝通合作。合同管理是一個溝通合作的過程,只有加強合同管理部門與各個部門的溝通合作,才能避免合同糾紛的產生。各個部門可以通過會議討論或者書面對話的方式來進行溝通,以縮短工程人員與工程項目業主的距離感,對工程設計方案優化、工程價格的調整、合同協議的修改等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企業應該建立各種溝通渠道,對內採取有效的反饋機制,鼓勵員工積極反映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並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有效的解決對策。對外採取良好的溝通機制,對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信息進行及時的捕捉,將有利於合同風險防範及工程索賠的控制;


(五)合同文檔的有效管理。在國際水利水電工程質量檢測項目合同實施的過程中,合同文檔的管理就顯得十分的重要,因為它是工程索賠和工程變更的重要依據。一些施工單位為了實行工程索賠的目的,往往會將合同文件及相關檔案來作為工程索賠的依據,以獲取合理的索賠金額。國際工程項目合同索賠文檔主要包括工程招標文件、工程投標文件、合同簽訂書、來往信函、會議記錄、施工氣象、地質狀況、國際法律文件等。對這些合同文檔進行收集和整理,以為工程變更及工程索賠提供重要的依據,有利於工程索賠處理工作的有效開展;


(六)合同糾紛的處理。由於國際工程項目合同涉及不同國家,每個國家的工程項目合同法律又有所不同,若合同雙方出現糾紛,不能採取國內的法律來進行處理,通常採用的國際通用的FIDIC合同條 處理。例如在國際工程施工過程中,如果工程項目業主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商工程款項時,承包方可向項目業主提出停工要求,並附 加一份停工文件給施工監理單位。因此,在遇到合同糾紛時,企業應合理運用國際FIDIC合同條款來維護自身利益;


希望對大家有用。我國在水利水電工程法律法規制定的內容中還有欠缺,例如國際水利水電工程合同,我國明顯對國際水利水電工程合同管理欠缺,對此理解有困難,這使得我國在這方面處於弱勢,不利於我國水利水電工程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