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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犯,數罪併罰

法律1.74W
連續犯 數罪併罰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連續犯



  (一)連續犯的概念

例如,甲因為其妻與他人通姦,就蓄意殺死其妻及姦夫進行報復。一天下午,甲在家將其妻殺死,晚上又潛入乙家,把乙殺死。這種情況就叫連續犯,應當按一個故意殺人罪從重處罰。因為連續犯法無明文規定,只是在刑法第89條追訴時效中涉及犯罪有連續的情況,因此,連續犯稱為裁判上的一罪。

連續犯是指基於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連續數次實施犯罪行為,觸犯同一罪名的情況。


  (二)連續犯的構成

連續犯成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連續犯數次實施的犯罪行為,分開看每一次行為都可以單獨構成犯罪。如果行為人有意識地以數個舉動完成犯罪而數個舉動僅形成一個行為,就不是連續犯,而是徐行犯。例如某甲擬毒死某乙故意將藥分三次給予某乙服食,結果將某乙殺死。某甲三次將毒藥給某乙服食的舉動,僅成立一個殺人行為,是徐行犯。

2、連續犯不僅要有數個犯罪行為,而且數個犯罪行為之間還必須具有連續性,至於數個犯罪行為之間有無連續性,應以行為人主觀的犯罪故意和客觀的犯罪行為為標準進行考察。行為人出於單一的犯罪故意,在一定時間內,實施性質相同的犯罪行為,這些行為就有連續性,否則就是沒有連續性。

3、連續犯的數次犯罪行為,是基於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所謂同一犯罪故意是指數次犯罪行為都在犯罪人的預定計劃之中。所謂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雖然沒有明確具體的犯罪計劃,但是有一個概括的犯罪意向,有一個總的犯罪意圖。否則,儘管在客觀上先後實施了兩個以上犯罪行為,但出於不同的犯罪故意,那就不能認為是連續犯。

4、連續犯實施的數次犯罪行為必須是觸犯同種罪名。如果觸犯的不是同種罪名而是異種罪名,那就不成其為連續犯。那麼,什麼是同種罪名呢?一方面,在單一式罪名的條文中,觸犯同一條文為同種罪名。另一方面,在選擇式罪名的條文中,如刑法規定的偽造、變造、盜竊、搶奪、毀滅公文、證件、印章罪。這一個法條包括了幾種可能發生的犯罪行為,是屬於具有幾種選擇性行為和選擇性對象犯罪構成。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一個人連續實施了數個不同行為形式或不同犯罪對象的行為,就可以成立連續犯。例如,某甲為同一個犯罪目的,先是偽造公文,繼而又變造證件,就可以視為數次行為觸犯同種罪名,是連續犯。


  (三)連續犯的處理

既然連續犯是裁判上的一罪,那就不適用數罪併罰。那麼,對連續犯如何處理呢?我們認為,根據我國審判實踐的經驗,參照我國刑法有關規定,可以按照不同情況分別加以解決:一般的連續犯,可以按照一個罪名從重處罰。危害嚴重的連續犯,可以按照情節加重處罰,以便做到罪刑均衡。


  二 、牽連犯


  (一)牽連犯的概念

例如為了詐騙而偽造公文,該詐騙行為構成了詐騙罪,其方法行為則構成了偽造公文罪,是牽連罪。又如,盜竊一支手槍後又把它私藏起來,該盜竊槍支罪,其結果行為又構成了私藏槍支罪。

牽連犯是指以實施某一犯罪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行為或者結果行為又觸犯了其他罪名的情況。


  (二)牽連犯的構成

構成牽連犯,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牽連犯必須有兩個以上的危害行為,這是構成牽犯的前提條件。行為人只有實施了數個行為才有可能構成牽連犯。如果只實施了一個行為,無法形成行為之間的牽連關係。例如,某犯罪分子拎包盜竊,把一個軍人的手提包給拎走了,打開一看,手提包裏有一支手槍。對此如何處理呢?有人認為這是牽連犯,是盜竊的結果觸犯了盜竊槍支罪。我們認為,這種理解是錯誤的,關鍵就是這裏只有一個行為,不存在牽連的可能。

2、牽連犯的數個行為之間必須具有牽連關係。所謂牽連關係,是指行為人實施的數個行為之間具有手段與目的或者原因與結果的關係。也就是説,行為人的數個行為分別表現為目的行為或原因行為、手段行為或結果行為,並互相依存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

3、牽連犯的數個行為必須觸犯不同的罪名,這是牽連犯的法律特徵,也是確定牽連犯的標誌。牽連犯具有兩個以上的危害行為,是事實上的關係;牽連犯觸犯兩個以上的罪名,是法律上的關係。如果行為人的行為只觸犯一個罪名,那就不是牽連犯。


  (三)牽連犯的處理

在刑法理論上,牽連犯是裁判上的一罪,因而實行從一重罪處斷的原則。也就是説,對牽連犯應當採用吸收的原則,按照數行為所觸犯的罪名中最重的罪論處,即在該罪所規定的法定刑範圍內酌情決定執行的刑罰。如果刑法和司法解釋明文規定實行並罰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

綜上所述,關於牽連犯連續犯如何理解的問題,對於牽連犯,是指犯罪分子實施了多個犯罪行為,且相互之間存在關聯性,涉及到多個不同的罪名,而連續犯,是指犯罪分子連續實施了多個犯罪行為,這些犯罪行為都基於同一個犯罪目的,且涉及的罪名相同,每次犯罪行為都可以單獨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