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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犯與同種數罪的區別

連續犯,即基於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連續實施性質相同的數個行為,觸犯同一罪名的犯罪。通説認為,連續犯僅限於每次行為能獨立構成犯罪的情形。若連續實施同一種行為,但每次都不獨立構成犯罪,而行為總和構成犯罪,則是連續犯。同種數罪與連續犯之間是涵蓋關係,即前者包括後者。
故二者區分標準為:
(1)罪過形式不同。連續犯在主觀上是基於同一或概括的故意;同種數罪的各個具體犯罪的罪過形式並不要求均為同一故意,並且各個獨立之罪的罪過之間不具有連續關係。
(2)犯罪行為之間的關係各異。連續犯實施的數個行為之間具有連續性,而同種數罪之間不具有這種連續性,可以在不同場合和時間處於各自的罪過。
(3)處斷的原則不同,連續犯不數罪併罰,同種數罪則不然。

連續犯與同種數罪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