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產權調換注意的問題有什麼

法律1.71W
產權調換注意的問題有什麼
產權調換注意的問題有什麼
(一)產權調換時,調換房屋的面積
商品房價格普漲的今天,調換房屋的面積對於拆遷當事人雙方利益均具有直接的重大的影響。這中間有兩種情況應加以注意,一是對於人均居住面積不到本地政府規定的標準的,被拆遷人可直接依據政策的規定,要求調換房屋的面積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二是調換房屋的面積原則上是以被拆遷房屋面積來確定,而不是以被拆遷房屋的價值來確定,除非被拆遷人主動放棄面積上的利益。
(二)原地還房
不同級別的地段,房屋價值會出現明顯的差異,同一級別的地段,也可能會因為房屋的所處的具體 位置、朝向、樓層等因素,而出現巨大的差異。原地還房中的原地,應當作何理解,這實際上在《湖北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關於產權調換規定的章節中已有明確,原地,應當就是被拆遷房屋的原址。實際生活中,一些拆遷人為了牟取更大的利益,往往會對原地作出與規定不相一致的理解,認為原地,就是指與被拆遷房屋處於同一地段,有的甚至將原地理解為與被拆遷房屋處於同一級別的地段。更有甚者,一些拆遷人利用自己特有的優勢地位以此觀點影響到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最終給被拆遷人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根據《湖北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只有基於公共利益、軍事設施建設需要以及城市規劃確定的不適宜原地還房的,才可另行安置房屋,因此,除以上所列三種情形以外,原地還房均應在被拆遷房屋原址還房。
(三)產權調換協議
拆遷當事人就拆遷補償安置達成一致意見,應當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雖然從合同法的角度來講,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屬於無名合同,選擇產權調換時,雙方簽訂的協議名稱應當為拆遷安置補償協議,而不應以其他名稱不替代,協議的內容中,也應當明確調換房屋的位置、面積、樓層、用途等內容。現實生活中,我們注意到一些拆遷人提供的產權調換的協議名稱五花八門,其中有一種叫着《商品房置換合同》。表面上看,協議的內容都是產權調換,但是協議形式不同,所獲得的保障程度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