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案件卷宗目錄
法律6.27K
哪些案件屬於重要行政複議案件呢?
你好,對於哪些案件屬於重要行政複議案件的解答如下 目前我國法律規定的行政複議前置只有以下8種: 1、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依照本法的規定作出最終裁決。 2、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已經依法取得的土地、礦藏、水流、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應當先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納税擔保人同税務機關在納税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税務機關的納税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税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後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 4、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不服的,應當在收到審計決定之日起15日內先向上一級審計機關申請複議,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這就是審計行政複議前置的規定。 5、治安管理處罰上級公安機關裁決前置。 6、專利複審委員會複審前置。 7、工傷保險案件 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二)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三)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四)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8、對價格違法的處罰 1999年7月10日國務院批准1999年8月1日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發佈《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六條 規定: 經營者對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作出的處罰決定不服的,應當先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酒精含量140mg開車會怎麼判
酒精含量140mg開車會怎麼判1、醉駕,一般會被處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拘役,並處罰金數千元。2、如果沒有無證駕駛、酒駕前科等從重處罰的情節,可以判處緩刑。3、《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
-
我想問一下針對酒駕多久能開車酒駕怎麼處罰
我想問一下針對酒駕多久能開車酒駕怎麼處罰喝酒後5分鐘即可在人體血液中發現酒精,兩個多小時後酒精會被人體全部吸收。而人體對酒精的代謝則比吸收要緩慢得多。每個人的酒精代謝速度又是不一樣的,同一個人在不同時間或不同環境下的酒精代謝速度也是不一樣的。①...
-
你好問一下針對於醉駕撞死人怎麼判刑
你好問一下針對於醉駕撞死人怎麼判刑屬於重大交通事故,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
-
撫養費和解協議
協議撫養費可以反悔嗎可以的,應與對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對方是否需要支付撫養費。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