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刑事案件卷宗內容

刑事案件的案件材料分為兩類,一類是訴訟文書和技術性鑑定材料,另一類是所有案件材料,這兩類是具有包含關係的,之所以這樣分,是因為它們在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中享有不同的權利。
1、在偵查階段
律師看不到這兩類中的任何一類,按照法律規定,可以向偵查機關了解的只有涉嫌的罪名和羈押的場所,律師要了解案情,可以通過會見犯罪嫌疑人,向其瞭解案件情況,然後為其提供法律幫助。
2、在審查起訴階段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律師可以看到的案卷材料是第一類,即訴訟文書和技術性鑑定材料。所謂訴訟文書是指《起訴意見書》、拘留逮捕通知書、立案決定書等。所謂技術性鑑定材料就包括法醫鑑定、物價評估報告等等這一類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第九條 下列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泄露後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祕密:
(一)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祕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祕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祕密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祕密事項;
(五)科學技術中的祕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祕密事項;
(七)經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它祕密事項。

刑事案件卷宗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