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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怎麼處罰

法律2.46W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怎麼處罰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怎麼處罰
1.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為人實施了招搖撞騙行為。這裏所説的“招搖撞騙”行為,是指為了謀取非法利益,以假冒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或者編造的虛假的身份和頭銜到處炫耀,利用人們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那些在社會上具有一定影響力的人員的信任和影響,騙取財物、地位、榮譽、待遇或者玩弄女性等違法活動。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條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